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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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艺术招生简章已经出版。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大连民族大学艺术专业2022年招生简况

1、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

2、国家标准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4、学校地址:

①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在开发区校园内办学,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② 金石滩校区环境设计、航空服务艺术和管理专业学校,地址: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2、 招生计划

各省、专业招生计划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年计划编制情况和生源情况综合制定。美术(设计)专业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环境设计。学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换算而成的综合成绩录取。学生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美术(设计)专业的转学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根据省(自治区)专业统一考试(校级联考)成绩与高考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招生,招生后学生不得更换专业。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 艺术专业设置与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 费(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艺术综合

艺术学

10000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艺术综合

艺术学

10000

3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艺术综合

艺术学

10000

4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艺术综合

艺术学

10000

5

130208TK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艺术综合

艺术学

10000

注:① 实施“3+1+2”高考改革模式的省(市)科目为物理/历史/艺术综合。

② 实行“3+3”高考改革模式的省(市)不区分科目。

③ 本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批准执行。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根据实际在校时间按月退还。

④ 每学年住宿费:四人1200元/人,六人1000元/人。

4、 录取原则

(1) 美术(设计)专业招生原则

1、考生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本科资格线,高考文化课程成绩必须达到高考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2、凡通过政治、思想道德和身体检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生源情况,将艺术专业全部计划的比例控制在100%以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并根据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出最佳考生,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者,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得分差异。

3、采用平行自愿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认可的申报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得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专业课成绩×40%,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到低择优。

4、采用“3+1+2”高考改革模式的省(直辖市)招生计划分为物理学科和历史学科,备案招生。我校所有艺术(设计)专业不限于选修课。

5、对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考生,根据综合得分,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范围内,采用“专业自愿结关”的原则录取。如果有退学,入学将不会延期。

6、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如果文化课程成绩相同,将根据单个科目成绩或单个科目成绩之和录取学生:

① 对于有文理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文理或历史学科按汉语、数学和外语分类;艺术科学或物理学科按数学、中文和外语分类。

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分文理学科,按中国数学和外语总分、中国数学总分和中国分数录取。

(2)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招生原则

1、考生专业统一考试(校级联考)成绩必须达到高考所在地省(自治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校级联考)的本科资格线,高考文化课程成绩必须达到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2、凡通过政治、思想道德和身体检查的,各省应根据生源情况,将比例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以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采用平行自愿申报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认可的申报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使用顺序志愿者(非平行志愿者)申报的省(自治区)综合得分=文化课程分数(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程分数×60%,根据考生意愿由高到低进行选择。

4、采用“3+1+2”高考改革模式的省(直辖市)招生计划分为物理学科和历史学科,备案招生。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没有选修科目。

5、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如果文化课程成绩相同,将根据单个科目成绩或单个科目成绩之和录取学生:

① 对于有文理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文理或历史学科按汉语、数学和外语分类;艺术科学或物理学科按数学、中文和外语分类。

② 省(自治区)不分文理学科,按中国数学与外语、中国数学与汉语总分录取。

6、我校认可省(自治区)考生在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统一考试(校级联考)中的身体状况鉴定结果。

5、 领导机构、监督审查机制

1、在上级领导下,在学校小学预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艺术专业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对艺术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社会或考生对学校招生人员涉嫌违纪、渎职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艺术类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复审。如有欺诈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违法者将被移送司法机关。

4、其他违规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6、 文凭和学位证书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本科生,将获得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7、 学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恪守“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补助、社会捐赠、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颁奖时,应该尽可能地发挥作用。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个“学生资助先进集体”。

1、奖学金:学校拥有8000元/人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金5000元/人,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10000元/人,一等35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200元/人),学校单项奖学金(300~700元/人),各种社会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国家助学贷款。

3、财政资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对“国家财政资助”进行评估。一级资助4000元/年,二级资助3300元/年,三级资助2400元/年。社会经济援助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同时,为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提供适当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4、学费补偿贷款补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应征入伍、应征士官、返校或退休后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对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边远困难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并服务3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5、绿色通道:如果有特殊经济困难的新生暂时无法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学校注册之初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每个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入学。

8、 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电话:0411-87656067

传真:0411-87656638

监理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站:http://www.dlnu.edu.cn

注册网站:http://zs.dlnu.edu.cn

注册邮箱:zs@dlnu.edu.cn

9、 其他

1、本手册与教育部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本手册由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