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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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Xi财经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规定

一般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招生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我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校。学校以经济和管理为骨干,突出统计、金融、金融、会计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学校以文学、法律、科学、工程、艺术为依托,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地址:Xi市长安区长宁街360号,Xi市翠华南路44号,Xi市翠华南路105号,Xi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类型:公立。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1560。

第三条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完成规定学分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是校长,副主任是负责招生的副校长和负责学生事务的校党委副书记。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处)、学生事务部、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发展规划部、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后勤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得擅自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实行专业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划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我校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全国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线管理系统”编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划分的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九条我校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生源平等。

第十一条备案比例: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计划和考生申请情况确定备案比例。一般来说,陕西省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区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区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外语:无限制。根据学校的专业培训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所有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四条优惠政策: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奖金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学校未按省、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招生和专业化原则:对实行平行自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上的志愿者不满意的,可以接受招募志愿考生;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入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第一名志愿者未满,学校将接受第二名志愿者候选人,以此类推。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编号1:1划定预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全国高校招生制度》中的“备案单位编辑模板”确定专业。“各级志愿者关系”和“专业关系”按“分数优先”和“年级差为零”执行。

在相同的备案结果下,学生将按照汉语、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的单科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招生规则。

第十七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美术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章程》制定具体招生规定。

第十九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措施进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科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第二十条经教育部批准(教函〔2021〕8号),Xi财经大学与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联合学院自2021起联合举办本科金融教育项目(项目批准号:moe61de2a202164n)。本科金融专业代码(中外合作办学)020301kh。该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者的候选人。学制为四年。学生接受“3+1”模式的培训。学生前三年在Xi财经大学学习(学校地址为Xi市长安区长宁街360号),第四年在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联合学院学习(学校地址为德国波恩)。

Xi财经大学将对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后颁发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凡符合德国波恩储蓄银行金融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额的百分之一,用于调整统一考试中在线学生人数的不平衡。

第六章费用、奖学金和贷款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形式的奖励补贴制度。新生入学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详情请参阅该校当年的《新生入学手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Xi市长安区长宁街360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电话:029-81556128;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zhaosheng.xaufe.edu.cn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