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出台,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奖学金。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进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的招生。
第二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508(国家标准);4717(湖南)
第六条学校性质:全日制公立
第七条学校级别:高职院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第九条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十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319号
第十二条基本情况:学院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400亩。学院由原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升格为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现已整体搬迁,已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教学生活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学生学习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有学生9600余人,教职工35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5人,硕士、博士及以上学历教师210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人。目前,学院共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理化检测与质检技术、暖通空调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导游、工业机器人技术、,社会工作、土木工程检测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子商务、智能养老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婴幼儿保育服务与管理、软件技术、项目成本。
学院内部管理规范,教学、实习、培训设备先进齐全。建立了国家电工、电子及自动化技术培训基地、湖南格力空调服务技术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中德自动控制技术(FESTO)培训中心、湖南职业培训学院、,湖南省电气燃气装置项目技能竞赛基地。
学院秉承“勤奋、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产业对接、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与省内外40多家知名企业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积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人才培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招生部门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副院长、副院长组成的普通高职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纪检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普通高职院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准入
第十六条2022年,学生将从湖南省和其他一些省份招收。专业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招生司公布的信息为准。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手册、学院网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院一般按不超过全省招生计划105%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取决于学生来源。
第十八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第一次志愿考试报名人数已满的,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第一批志愿考生;如果第一位志愿者不满意,非第一位志愿者候选人将被录取。
第二十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第一选择的考生。如果考生成绩持平,则应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予以录取。根据空缺专业计划中“分数优先”的原则,非首选候选人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成绩达不到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整。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程成绩,将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调整,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者要求的候选人,他们将被从档案中撤回。
第二十一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减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招生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予以公布。考生可以访问我们的网站进行查询。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当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各种奖学金,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负责按照学院要求,为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书的学生推荐就业。
第二十六条学院以前公布的招生制度、规定与章程相抵触的,以章程为准;公司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27条联系方式
网站:http://www.hnlrzy.cn
电话:0731-86880668、86840656
传真:0731-86880668邮编:410000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开发区开元东路1319号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