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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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保障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有序招生,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和高职院校单招并申请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4028

陕西省招生代码:8127

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发证院校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

第五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它是从1952年成立的陕西共青团学校发展而来的。与陕西共青团学校共有两个品牌和一套机构。它位于Xi。目前,在长安和汉光有两个校区,八个中学教学单位,400多名教职员工和12000多名学生。

学院建有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专业群。广告艺术设计、现代物流管理等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广告艺术设计、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广告艺术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等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为教育部1+X证书试点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由教授、博士、广告专家、大数据和会计、物流师以及具有幼儿园园长资格的教师组成的充满活力、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其中省级名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1人,校级教学团队5人,其中77%为“双师型”教师。

学院拥有63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包括艺术设计实训室、大数据与会计综合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动画实训室、空姐模拟舱综合实训室、舞蹈实训室、体育礼仪实训室、,其中新闻采编制作和电子商务生产实训基地为国家级建设项目;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新闻采编制作实训室为省级示范实训基地。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与华为科技有限公司、新道科技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Xi地铁、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西旅游集团、Xi慧聪网络公司等40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长期合作,陕西省政府幼儿园、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幼儿园、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陕西省街舞协会等,大规模高端毕业生就业已成为常态。

学院坚持教育与资助相结合,形成了完整的资助体系,各类奖项和奖学金覆盖了62%以上的学生。

第六条学校所在地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临编1号路81号。?

邮政编码:710100

汉光校区:Xi市碑林区汉光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710068

学院网站:www.sxqzy.com

高校招生信息网:zsw-sxqzy。通用域名格式

电话: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学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学院党政招生决定》,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计划,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学院招生委员会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第九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条学院拟招收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等省(区)的学生。招生科目包括文学与历史、科学与工程、艺术(文学)、艺术(科学)和高等职业教育。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包括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新闻编辑与制作、新闻编辑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广播与托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工商业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数字运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供应链运营、研究出行管理与服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机场运营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互联网保险)、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网络营销和直播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空中乘务、舞蹈表演、舞蹈表演(街舞)、国际标准舞蹈、,共有37个专业(方向)。

第十二条省、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并可在高校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上查看。招生代码和专业代码以各省(地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区)招生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工作,落实各生源省(区)的招生政策。

第十四条录取条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合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相关补充规定,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原籍各省(地区)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院档案推广要求。

第十五条专业招生分配办法:考生在招生过程中,优先选择自愿选择的第一个专业。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招收各省考生,实行平行自愿申报;不申请平行自愿申报的各省考生,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第一名考生优先录取,如果第一名考生不满意,则录取第二名考生,以此类推)。所有报考者的专业安排应根据其自愿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当考生不能满足自己的专业意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将被调任录取;不服从调整的人员应重新归档。

第十六条外语:外语不限于所有专业。然而,学院只提供英语、日语和韩语课程。

第十七条美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课程的统一考试或联考,并通过考试。美术专业课程考试按各省(区)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专业招生规则如下:在考生高考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广播、编辑、导演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候选人职位相同时,根据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艺术、音乐、舞蹈等艺术专业根据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招生。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课程成绩和排名由高到低录取;艺术专业招生规则与所在省(地区)不一致的,以所在省(地区)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必须进行体检。如果不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条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学院招生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照苏发改教〔2021〕784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第七章贫困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学院坚持教育与资助相结合,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的奖励补贴制度,学费减免。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授予特优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和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层次,每人每年3800元,每人每年2800元;国家生源信用助学贷款: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人;国家对服兵役学生的补助金额,每名学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专项奖学金、一级奖学金、二级奖学金、三级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大学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大学助学金等;勤工助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供补贴;绿色通道:经济困难的新生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给予补贴。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后,学院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院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学校将追究以学校名义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学生来源地省(地区)高校招生政策的规定执行,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