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3036;机构代码:4706。
第四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沽源路522号(雷锋主校区)。
第五条教育类型:公立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商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高职),学制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的规定,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校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校长、书记任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设有办公室,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章程、工作计划和招生手册,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的规定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制定不同省份和专业的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和招生工作,开展招生改革研究,提高招生管理质量。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督导组,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的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问责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通过电话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大多数考生、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纪检监察热线:0731-88540468
第三章入学条件
第十条招生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是:凡取得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手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同年《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湖南省招收的高职学生,按高职院校分批招生,省外考生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招生批次和方式招生。
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者和平行志愿者省份应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00%确定考生档案的访问比例。学校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同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志愿学生不足的,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学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制的省份,如果平行第一志愿制考生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管理厅制定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在我校注册的考生,不限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外语,各专业不需进行口试。
第十八条符合我校备案要求的考生,根据高考总分、物理和历史两大类,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者。对于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如果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将其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候选人将被解雇;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第一选择单科成绩,第二选择单科最高分,在第二选择的一个科目中得分第二高。
第十九条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照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考入相应专业。单次招生和招生计划的时间类别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首选第一次自愿报名。当第一个专业的招生计划不足时,第二个专业用于调整招生,依此类推。在职业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免试。
第二十条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统一招生考生专业课程成绩为省联考成绩。体育统招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和联考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享受原籍地优惠政策提高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备案。
第二十二条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招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我省高等学校相应招生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招生结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身体健康标准
1、患有下列疾病的学生不予入学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 ?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 ?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 ?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 ?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 ?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 ?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 ?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 ?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 ?
2、学校录取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中乙肝检测的通知》(教科〔2010〕2号),执行教育部发布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校结核病防治规范(2017年版)》(国卫计生发[2017]22号)。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收取费用。
2022年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计划/人 |
1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0 | 200 |
2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195 |
3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90 |
4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90 |
5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普通+听障) | 4600 | 90+25 |
6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600 | 80 |
7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600 | 80 |
8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0 | 155 |
9 | 5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4600 | 80 |
10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4600 | 130 |
11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4600 | 45 |
12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7500 | 45 |
13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7500 | 90 |
14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7500 | 45 |
15 | 440501 | 工程造价 | 4600 | 90 |
16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普通+听障) | 7500 | 45+50 |
17 | 530602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3500 | 80 |
18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4600 | 90 |
19 | 540101 | 旅游管理(智慧旅游方向) | 4600 | 80 |
20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普通+听障) | 7800 | 80+25 |
21 | 510203 | 软件技术 | 7800 | 230 |
22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50 |
23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4600 | 50 |
24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160 |
25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4600 | 90 |
26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3500 | 455 |
27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3500 | 110 |
28 | 570114K | 特殊教育 | 3500 | 275 |
(注:以上收费标准依据的是湘教计发[2016]668号、湘教计发[2017]915号、湘教计发[2015]648号文件,如有变更,以相关部门审核的标准为准;如教育部对招生专业名称有新规定,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专业介绍、考试方法等详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cszyedu.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csjyc.cszyedu.cn/
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731-88105420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全国招收三年制优秀聋哑青年学生,对聋哑学生的优惠政策为:在免收一年学费的基础上,对获得市(地、市)技能竞赛荣誉者,免收一年学费;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荣誉的学生,将免收两年学费。
第二十九条为了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励、贷款、出勤、资助等在内的综合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体育与艺术专业的高职单招学生,应当在入学前一天进行复查和测试。其他类型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份复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筛查。未通过复审或筛选的,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任何提供虚假信息或进行欺诈的人都将被取消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前的招生要求和规定与章程相抵触的,以章程为准,原规定立即废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