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依法管理招生”和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名称、级别、性质和地址。
学院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学院英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2653
办学层次:本科
学院性质: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科教路
第三条大学生属于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生。学习期满考试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招生咨询办法。
电话:0731-84673941、84673942
监理电话:0731-84673858
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网站:http://zs.hunau.edu.cn
学院网站:http://www.hnaues.com
大学招生网站:http://dfyzs.hunau.edu.cn
邮政编码:410128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湖南农业大学党委、教务处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制定高校招生政策,领导高校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制定相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招生政策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八条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管理。
第九条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其他专业考生的语言没有限制,但学院只安排英语作为基础外语教学,因此适合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一条学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原学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准入原则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齿轮调整比
学院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原籍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确定专业志愿者的原则
学院对在校生的专业分布按年级差异确定(如原籍省有特殊要求,按省规定确定),专业之间的年级差异不超过2分。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成绩的分布情况设置专业等级差,以尽可能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意愿;如果第一个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要求,学生可以通过缩小一个年级的差异来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者,依此类推;在备案点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党员和三名优秀学生;对于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分数调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整,应退回档案。
第十六条艺术与体育专业的招生
学院只招收湖南省艺术和体育专业的学生。凡申请学院艺术与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高考和湖南省联合专业考试;在通过政治思想考试和身体检查,并在文化和专业方面达到相应的控制线的基础上,进入档案的候选人将根据成绩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应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加分(减分)政策。
第十八条学院应当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其身体健康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要求或采取欺诈手段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补贴
第十九条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网站公告(http://dfyzs.hunau.edu.cn/zszc/ )。
第二十条学院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资助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和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程序,采取勤工俭学、家庭助学等措施给予补贴,鼓励学生从源头上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具体解答。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前的招生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