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出台,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为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生”的指示,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第二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德、智、体、艺、劳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号:13317)第五条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第七条学院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山东省第三章组织第八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首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第九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四章招生与录取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指导意见》和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应当通过省级招生部门、高校招生手册、高校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三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四条符合候选人所在省、市、自治区要求的候选人,应当予以表彰。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外语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言,不需要额外的口语考试。其他专业无语言要求。第十七条招生规则: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实行远程网上招生。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方式和备案比例查阅考生档案。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应按照生源省的相关政策备案。根据高考总分和志愿者填写情况,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的1:1比例录取。当第一次候选人不足时,应从高分到低分招募(跟进)志愿候选人。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1)按照各省自愿设置和备案录取原则录取。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将按照“评分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首次接受候选人。第一次报名人数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收集(后续)志愿考生;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名志愿者。当候选人不足时,随后的志愿候选人将被录取,以此类推。(2) 学院对进入年级的考生采取“自愿放行”的原则。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则按照与志愿者类似的原则,将服从专业志愿者调整的候选人从高分调整为低分,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4、美术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确定。根据候选人的综合得分,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选出候选人。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6、专业志愿者之间无年级差异,相关科目无绩效要求。没有为每个专业选择科目的要求。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费。退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办字[2018]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学校采取奖励、贷款、补贴、津贴、免税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补贴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鲁财会计[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第二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任何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有权追究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否则,学院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或高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的录取结果。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邮编:261011网址:http://www.sdecu.com电话:0536-26000072600077(传真),26000872600088电子邮件:sdjm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