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石油化工艺术学院招生办法已经公布。
山东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2022年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
第二条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石油化工大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3386。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省属公立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决定与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 山东石油和化工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厅公告为准。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山东、河北招收艺术类本科生。
第十二条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外语要求: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学校不限于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体检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办公厅》
第十六条 成果认定方法:
1、音乐学专业成绩确定办法:山东考生以2022年山东省音乐统考成绩为准;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成绩确定办法:山东考生以2022年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为准;
3、考生入档后,录取办法按照学生所在省教育厅和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承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成绩,录取原则不变。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招生查询网、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费用、退款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励、贷款、助学金、补贴、免征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资格考试和发证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专业评审。
第二十一条文科学士学位为四年制。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有关内容与教育部或者山东省有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教育部或者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0546) 7396331、7396011
招生监督电话:(0546)7396565、7396050
学校网站:https://www.sdipc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sdipct.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