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确定3月前开学!这个省继续延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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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11日,已有新疆、云南、贵州、山西、青海、西藏、新疆六省市区公布开学时间。但在多地明确开学时间的情况下,湖北继续延迟开学。此外,由于广东、河南等省又有新的确诊案例,因此开学时间可能还会继续延迟。

3月11日,云南、新疆公布开学时间

云南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整体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定开学时间

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预定开学时间:

(一)3月16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和疫情防控、控辍保学等工作;

(二)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

(三)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

(四)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按有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

(五)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将分批单独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

二、开学准备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根据预定开学时间,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防控工作通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教育部门主管责任。

1.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建立教育、卫健、疾控、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联系机制,协调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

3.指导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对各地各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组织好师生员工旅居轨迹排查和风险等级判定,对接所在地指挥部,对高风险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督促学校通过“云南教育云”系统,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相关信息。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1.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要将校内食堂、超市、理发店、快递点、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实现师生员工全覆盖。

2.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采取学校、年级(院系)、班主任和教师三层网络机制,对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并将其作为返校的评判依据。通过“云南教育云”系统,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相关信息。

3.加强校园管理,积极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软件,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可追溯、可管控。

4.组织所有入滇师生员工开展健康状况申报,扫描“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

5.储备必要的公共应急防控物资,开展校园预防性消毒,对食堂、图书馆、宿舍以及校内超市、零售店等区域有针对性安排。

6.指导师生员工作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

7.严格执行“晨(午、晚)检”。依托“云南教育云”系统加强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师生员工及家长落实个人责任。

1.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旅居轨迹和健康状况。

2.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妥善保存返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按照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列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暂不返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测、隔离等措施。

(四)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的区域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各地各校要做好师生的关怀工作和心理辅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强学生线上教学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弥补计划,教师工资、津贴待遇等照常落实。

(五)招收境外学生的边境县学校,要对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境外学生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

(六)外籍教师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外事方面规定执行,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无差别实行防控措施。

(七)各地各校要围绕《学校防控工作通知》及学校防控相关工作重点,对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内容和流程培训,确保全覆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明确个人防控责任,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八)各州(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非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安排,提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安排提前报省教育厅,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安排提前报属地教育部门。

新疆

3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对精准有序做好全区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作出安排。通知指出,根据新疆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决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行错峰错时有序开学,全区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定于2021年3月16日开学,其他学段随后根据自治区总体工作安排有序开学,具体时间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发布。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组织好开学复课工作。要迅速做好开学前准备,彻底清理整顿校园环境,重点清理学校内外卫生死角,特别要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要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以县(市、区)、高校为单位,一校一策,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科学组织教学管理,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作为首批开学复课年级,开学后对原有教学班级实行拆分小班教学,一个教室不得超过30名学生,班级与班级之间实行错峰上课;除正常的复习备考等必须课程外,不组织聚集度高的体育、文化、艺术等活动,学生教师就餐实行分散分餐;点对点做好与首批开学的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精准掌握学生情况,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和教育教学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开学方案科学组织、有效落实,确保开学工作安全精准有序。要协助学校组织调配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学校开学后师生疫情防控保护措施全部到位。开学后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任何与学校教务教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目前,除新疆、云南外,贵州、广西、青海、西藏也已明确开学时间,但湖北再发最新通知,继续延迟开学!

最新通知!湖北继续延迟开学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省内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

(一)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落实的前提下,按程序批准后可以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其他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

(二)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三)中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除上述类型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外,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可以有序复工复产。

(四)低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审批,市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市指挥部负责审批。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中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武汉市以及省内其他高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武汉市以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各级指挥部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鄂服务保障工作,将返鄂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三、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一)中风险、低风险地区的省内客运航班、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

(二)武汉市以及省内其他高风险地区的客运航班、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继续停运。

四、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五、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