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各项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并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2021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招生安排做相关调整。具体如下:
一、中考时间及体育测试
全省各地中考统一安排在6月26日至27日。取消2021年中考体育测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
二、高考招生安排
(一)高考统考和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在7月7日至10日举行。
(二)体育类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安排在5月17日。体育术科测试安排在5月29日至31日。
(三)学考安排在7月17日至19日。
三、三位一体招生安排
本省属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高考后10天内进行。其中,浙江警察学院的体能测试安排在6月上旬举行。
四、单独考试招生安排
(一)中职学生语文、数学科目考试安排在7月7日举行。
(二)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安排在7月8日举行。
五、高职提前招生安排
高校组织的测试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
由于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推迟到与高考同时举行,高职提前招生时,中职学生的职业技能成绩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操作成绩为主,高校在测试中可对考生的职业技能理论基础作必要的测评。
六、其他考试安排
(一)专升本考试安排在6月6日举行,6月底完成录取。
(二)全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在6月7日至9日举行。
(三)高考招生体检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设区市安排。
以上时间安排如与国家确定的考试时间相冲突,将另作调整。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将通知内容告知属地相关学校。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和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有关安排的宣传解读,并同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