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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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56号)和《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区域

本街道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学区今年不作调整,辖区内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三、招生批次

辖区各公办学校录取大麦屿籍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依据学校学区划定和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等因素,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入学门槛。户籍生招收完毕后,空余学额招收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和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学区内公办学校户籍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调剂。

(一)陈屿中学、陈屿中心小学(庆澜河校区)、陈屿中心小学(榴榕路校区)

第一批次1.户籍在2023年6月15日前迁入大麦屿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公办小学、初中报名入学。
2.高层次人才、国家优抚对象等政策生按原规定给予招录。
第二批次在学区内无户籍,但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以房产证为准)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次父母一方户籍在学区内的非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次统筹生。

(二)古顺学校、普青小学、古城小学

第一批次:

1.古顺学校(小学部)、普青小学、古城小学。对原学区属古顺学校(小学部)、普青小学、古城小学,在招生当年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在原学区相应学校入学的一年级新生。

2.古顺学校(初中部)。古顺学校(小学部)未放弃享受直升资格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批次:统筹生。

第三批次:已办理积分的随迁子女。

第四批次:未办理积分的随迁子女。

四、报名流程

根据统一安排,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根据上级安排确定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辖区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预就读本街道辖区公办学校的非玉环籍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五、强化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本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协调和管理招生具体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明确责任分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街道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好落实。中、小学和街道文教卫办要及时公布区域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并具体做好街道范围内的招生工作;综治办要统筹协调做好流动人口积分制相关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纪检办(监察室)要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要给予严肃处理。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特别要严格把关年龄、范围等相关条件,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加大问责追责。街道设立招生监督电话:89909913(文教卫办)、89909921(纪检办),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绝不姑息。

本通知仅适用于大麦屿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大麦屿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