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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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哲商小学430人、临海小学(本部)610人、古城小学260人、临师附小170人、回浦实验小学260人、鹿城小学320人。

二、学区划分

2023年户籍儿童学区划分:点击查看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未被录取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古城街道中心校线上统筹安置平台,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同样按批次、按类别先后实施招生。如二次报名仍未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临海市户籍,且其父母为古城街道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其父母为古城街道范围内企业单位职工,同时适龄儿童在古城街道辖区幼儿园连续就读满3年。

需提供其父母三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及工资清册。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费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第四批次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临海市户籍,且其父母在古城街道区域内经商、务工三年以上,同时适龄儿童在古城街道辖区幼儿园连续就读满3年。

需提供其父母的社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协议、工资清册等有效材料。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先按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费时间先后招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时间先后招生;还有空余学位再按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册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第四批次报名对象学前教育情况由古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配合核查。

四、报名和录取

6月15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把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

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小学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古城街道”,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时间

(1)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报名对象为 “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

特别提示:请第二批次的第二类别、第三类别、第四类别对象,关注相关学校的学位和招生情况,慎重选择。

(2) 7月7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为报读巾山实验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共有学区范围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

(3) 7月14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三、第四批次的适龄儿童。

请家长务必关注相关学校招生进展情况,慎重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录取时间:

7月9日学区学校公布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预录取名单。
7月12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未被预录取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古城街道中心校线上统筹安置平台,重新选择学校报名。古城街道中心校公布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统筹安置预录取名单。
7月13日学校公布第二批次第二、三、四类别预录取名单。
7月17日学校公布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预录取名单。

五、随迁子女入学

非临海户籍,在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在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再选择“临海市古城中心校(积分)”进行网上报名。7月12日,到古城街道中心校( 地址:泉井洋路6号,即回浦实验小学校内)现场申请,先按积分高低排序,再按《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或营业执照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适龄儿童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6周岁(即2016年9月1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小学6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住房产权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